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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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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华能重庆生〔2024〕3号)收悉。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于2021年取得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1〕1654号),正有序推进建设。为进一步理顺项目法人主体,加快项目建设,拟将项目法人单位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调整为“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根据华能集团投资决策以及主机设备优化设计、招标结果,拟将原核准内容中“建设3台70万千瓦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变更为“建设2台74.2万千瓦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对应由425505万元调整为287945万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法人单位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为“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项目建设内容由“建设3台70万千瓦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210万千瓦”变更为“建设2台74.2万千瓦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148.4万千瓦”;同意核准内容中“项目总投资425505万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127651.5万元、占比3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融资解决”变更为“项目总投资287945万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86383.5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201561.5万元、占比70%”。原核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你公司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安全、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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