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查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缓解巫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行压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500238-46-01-098784。
三、项目法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年限2030年,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处置方式。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二期工程新建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除臭生物滤池各1座,均按1.0万m3/d规模建设;中间提升泵房按1.5万m3/d规模建设;高效沉淀池、污泥斜板浓缩池、液体药库按3.0万m3/d规模建设;配套实施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泵房及鼓风机房等设备扩容工程;以及环境边坡及土石方工程、厂区管网及公用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建设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50万元,基本预备费8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万元。根据拟定的资金筹措计划,项目建设投资金额20%自筹,80%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820230000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