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含谷储能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高新宝洪(含谷)储能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3〕30号)收悉。该项目已增补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3〕347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含谷储能站电力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3—500356—04—01—525670。
三、项目法人: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宝洪变电站—含谷储能站11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度0.42千米;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万元,基本预备费8万元,贷款利息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07356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