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相渝线输气管道涉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重庆气矿申请相渝线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核准的请示》(渝北发改文〔2023〕4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相渝线输气管道涉安全隐患改造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相渝线输气管道两路至空港管段安全隐患,保障下游稳定供气,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7—500112—04—01—140611。
三、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四、项目建设地点:渝北区木耳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木耳阀室1座,阀室内设调压计量装置1套,用地694平方米。新建阀室进站输气管道200米,起于晏北线木耳阀井,止于木耳阀室,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6.3兆帕,管道规格D108×5,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新建阀室出站管道2条各100米,同沟敷设,起于木耳阀室,止于木耳阀室东侧相渝线输气管道,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0.8兆帕,管道规格D273×9,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相渝线两路至空港段输气管道7.03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465.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6.6万元,其他费用126.64万元,预备费17.73万元,建设利息4.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220230000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矿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