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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崇兴生命纪念园墓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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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贵局《关于商请调整重庆崇兴生命纪念园墓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函》(渝民函〔2023〕237号)收悉。我委于2014年对该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渝发改社会〔2014〕1047号),核准总用地面积149233平方米,建设墓位50000个,总投资41037万元。目前,因两佛复线油气管道整治工程占用该园土地38.8亩,墓位数将减少约1.24万个以及已建墓位销售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项目需进行调整。结合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调整后的核准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

二、项目代码:2014-500107-82-01-025832。

三、建设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崇兴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23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2平方米,其中接待服务楼2367平方米,生活用房、配电房等附属用房323平方米,八角亭、长廊、方亭等配套用房182平方米,建设墓位3760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墓区的土建安装工程以及园区公路、停车场、祭祀人流集散广场、园林绿化景观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4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16万元(含土地费用2926万元),预备费用16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按照渝府办发〔2013〕21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补贴,已于2014年到位)。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渝地〔2016〕划拨<九区>第2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九、请贵局指导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涉及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十一、我委渝发改社会〔2014〕1047号批复文件同步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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