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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巴南白马山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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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巴南白马山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3〕108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南隆线改接至楠竹山开关站500千伏线路等工程增补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3〕1021号),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冶赛迪函〔2023〕55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巴南区龙洲湾片区的新增负荷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8—500113—04—01—760972。

三、项目单位: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巴南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白马山22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容量180兆伏安;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5万元,基本预备费59万元,贷款利息4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16)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7934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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