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麒麟二期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黔江麒麟二期风电项目业主、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23〕245号)收悉。黔江麒麟二期风电项目于2022年取得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1518号)。现根据项目主机招标结果,在原选址范围内,拟将原核准的10台单机容量0.5万千瓦风电机组调整为9台单机容量0.55万千瓦风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由5万千瓦变更为4.95万千瓦;配置储能规模由0.5万千瓦/0.5万千瓦时变更为0.495万千瓦/0.495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由34639万元变更为34695万元。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申请将项目总投资中银行贷款比例由70%调增至80%;项目业主由“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唐重庆黔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黔江麒麟二期风电项目建设内容由“10台单机容量0.5万千瓦风电机组,总装机5万千瓦,同步配置0.5万千瓦/0.5万千瓦时储能设施”变更为“9台单机容量0.55万千瓦风电机组,总装机4.95万千瓦,同步配置0.495万千瓦/0.495万千瓦时储能设施”;同意核准内容中“项目总投资34639万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10392万元、占比30%,银行贷款24247万元、占比70%”变更为“项目总投资34695万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6939万元、占比20%,银行贷款27756万元、占比80%”。同意项目业主由“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唐重庆黔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原核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你委按要求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建设手续,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安全、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