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两佛线输气管道(江津段)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两佛线双高风险老旧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江津段)项目核准的请示》(输气处〔2023〕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两佛线输气管道(江津段)涉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迁改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两佛线输气管道安全隐患,确保下游稳定供气,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500116—04—01—126550。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白沙镇、慈云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3.1千米,分A、B两段,其中A段1.6千米,起于CY001桩,止于CY007桩;B段1.5千米,起于BS011桩,止于BS017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0兆帕,管道规格D720×8/9,管材采用L360M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两佛线输气管道2.1千米,位于江津区白沙镇、慈云镇。
六、项目总投资178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3.5万元,其他费用534.1万元,基本预备费68.4万元,建设利息10.3万元,增值税11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620230004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江津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