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知合瑞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循环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重庆知合瑞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忠县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关于审查重庆知合瑞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2023〕4号),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知合瑞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循环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3〕60号),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项目代码:2205-500233-04-01-161167)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原料为废旧的磷酸铁锂正极片,通过高温煅烧法生产基础磷酸铁锂联产铝粒,工艺技术成熟先进,比传统的物理湿法回收法工艺节能15%左右,产品综合能耗为92.7kgce/t。参考《锂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43/T 1591-2019)磷酸铁锂的先进值能耗为565kgce/t。本项目将废正极片重复利用,在生产同样质量的磷酸铁锂,能耗低于《锂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43/T 1591-2019)磷酸铁锂的先进值,项目能效属于行业先进水平。
三、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268.63吨标准煤(当量值),22737.94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年耗电力7541.60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9268.63吨(当量值),22737.94吨(等价值),年消耗新水34827吨,折标煤量为6.7吨(等价值)。
四、项目法人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进一步做好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在工艺流程设计上,做到尽量缩短工艺流程,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工艺设计充分考虑生产连续运行及动力负荷分布,合理确定设备功率,提高设备的负荷率,减少能源消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优先选用高效机泵,用电设备如罗茨真空泵、废气引风机、回转窑电机等均采用变频调节控制,项目用能设备能效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3级及以上标准,主要用能设备达到2级以上能效水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规范,完善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计量仪表配置,提升能源计量监测水平,同时结合项目能源监控需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做好能源统计及分析。
(四)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项目法人应于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组织节能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收,并及时向节能审查机关报送节能验收报告,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按规定接受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五、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时,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七、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外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八、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