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涉酉阳县桃花源新城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酉阳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核准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酉阳县桃花源新城段迁改工程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22〕230号)收悉。经研究,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重咨咨询文〔2023〕24号),现就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涉酉阳县桃花源新城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酉阳县桃花源新城建设,确保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2—500242—04—01—527826。
三、项目单位:酉阳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20公里,起于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62号桩,止于79号阴保测试桩,迁建阀室1座,新建阀室1座。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设计》(GB50251—2015),管道规格D323.9×6.3,管材采用L360M螺旋缝双面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3.8兆帕,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黔江—酉阳—秀山输气管道17公里,起于62号桩,止于79号阴保测试桩。
六、项目总投资7955.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65.40万元,其他费用1624.33万元,预备费用374.48万元,建设期利息61.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4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24220230000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42202200013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属地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