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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李市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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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江津李市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3〕2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解白沙110千伏变电站重载情况,加强片区35千伏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5—500116—04—01—626408。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35千伏白李线、宝李线、李中线、李西线改接入李市110千伏变电站,新建架空线路长度1.06千米、电缆线路长度0.74千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贷款利息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620220002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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