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综合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文化旅游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综合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函》(渝文旅函〔2021〕258号)收悉。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综合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办学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9-500113-04-01-821399。
三、项目法人: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C区(解放村七社)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内。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用房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以及环境绿化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13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7万元,预备费826万元,建设期利息2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重庆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13201700059号),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巴国地字(2013)25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程序,做好债券发行工作。若未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则不得启动该项目,本批复自动失效。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