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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渝中大坪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三期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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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重庆渝中大坪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三期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104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1〕46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渝中半岛中部片区供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03—44—03—157374。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220千伏大坪变电站1回110千伏出线间隔;新建大坪~牛角沱单回110千伏电缆线路4.9千米;完善大坪站、牛角沱站相应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83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0.6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1315.01万元),预备费545.2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10.9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320200001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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