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川美术学院:
你校《关于报送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川美〔2021〕265号)收悉。结合市教委《关于同意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教建函〔2021〕75号)及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发展,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2-500112-04-01-206490。
三、项目法人:四川美术学院。
四、建设地址:两江新区水土组团E分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58493平方米,其中,实验实习用房25575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74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512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3929平方米,架空层311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以及场地平整、室外综合管网等总图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96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52万元,预备费219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500万元,其余由学校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请你校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请严格遵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尽快将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附件: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