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丰都22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02-11
字体: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丰都22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152号)收悉。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1〕165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丰都县电力负荷需求增长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9—500230—04—01—476840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丰都22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1台,新增变电容量1×18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主变进线间隔1个、110千伏主变进线间隔1个;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43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5.4万元,建设用地费16.2万元,预备费4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1.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丰都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306)房地证D2010字第04468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