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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沙坪坝联芳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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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沙坪坝联芳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143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文〔2021〕60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沙坪坝联芳村和小龙坎片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500106—04—01—611033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联芳村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63兆伏安;新建高九路—联芳村双回110千伏电缆线路920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2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1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2万元,建设用地费457万元,预备费1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6202100050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620210005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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