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沙坪坝联芳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沙坪坝联芳村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143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文〔2021〕60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沙坪坝联芳村和小龙坎片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500106—04—01—611033。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联芳村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63兆伏安;新建高九路—联芳村双回110千伏电缆线路920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2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1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2万元,建设用地费457万元,预备费1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6202100050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620210005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