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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北南石路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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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核准重庆江北南石路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2〕45号)收悉。该项目于2019年3月取得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19〕242号),因拟利用的电缆隧道建设进度滞后,于2021年年底才完工,项目未在有效期内开工,原核准文件自动失效。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22〕40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江北冉家坝、石马河和高新园区片区电力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00105—44—02—050630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滨河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新建南石路—骑龙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167米;新建南石路—滨河11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6.6千米;将竹桥线110千伏线路开断π接入南石路变电站,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330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1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5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万元,预备费13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新建电缆线路采用已建成电缆隧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局江北分局出具的《关于支持南石路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办理规划手续的函》和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出具的《关于支持南石路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办理规划手续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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