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新生—金沙河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忠县新生—金沙河35千伏线路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2〕7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障忠县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的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3—500233—04—01—347847。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忠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将龙蛇背—新生变电站35千伏龙新北线开断,T接金沙河变电站,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1千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万元,预备费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320220001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