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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和顺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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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武隆和顺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2〕100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2〕41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武隆和顺风电场清洁能源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500156—04—01—958182。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隆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和顺风电场升压站—高兴变电站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1.75千米、电缆线路长度0.21千米;扩建110千伏高兴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采用光纤通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36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2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2.7万元,基本预备费65万元,贷款利息53.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620220001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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