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坡谢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九龙坡谢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渝电发展﹝2022﹞58号)收悉。我委于2019年1月下达了谢家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19〕65号),根据你公司工程建设内容的调整建议,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2022〕91号),经研究,现就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九龙坡谢家湾片区用电负荷增长需求,结合滩子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变更。
二、项目代码:2018—500107—44—02—050017。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九龙坡区。
五、项目主要变更内容及规模:在原批复基础上,将开断重巴重水北线单π接入谢家湾220千伏变电站方案调整为开断重巴重水南、北线双π接入谢家湾220千伏变电站;新建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度调整为10.4千米,新建电缆隧道长度调整为2.8千米;新增新建22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度0.14千米;新增扩建谢家湾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项目投资由54715万元调减为50067.1万元,调减比例8.4%。
七、招标核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该核准变更项目调整增补段的相关文件是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7202100016号)。
九、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本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