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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璧山天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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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璧山天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2〕9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能源电〔2022〕674号),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冶赛迪函〔2022〕100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璧山南部片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1—500120—04—01—122289。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河220千伏变电站1座,建设规模2×180兆伏安;扩建板桥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1个;新建板桥—天河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度34.4千米;将板桥—璧山牵变电站220千伏单回线路开断π接入天河220千伏变电站,新建架空线路长度4千米;将田家—茶店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开断π接入天河220千伏变电站,新建架空线路长度4.4千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75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9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48万元,基本预备费526万元,贷款利息74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线路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区县市500000202200003号),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变电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2020220000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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