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涉及重燃集团D711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转来《关于转报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涉及重燃集团D711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的请示》(九龙坡发改文〔2022〕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涉及重燃集团D711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江泸北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8—500107—04—05—745213。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中交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九龙坡区西彭镇团渡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九龙坡区西彭镇团渡村段输气管道约1.55千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5兆帕,管径711毫米,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团渡枢纽互通与重燃气集团外环D711输气管道相交段输气管道约1.293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14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1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9.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7202200058号)和九龙坡区西彭镇人民政府《关于江津至泸州北线高速公路(重庆段)》社会稳定风险说明的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属地主管部门本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