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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渡口刘家坝片区路网涉及巴渝线A段输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2-10-2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报核准大渡口区刘家坝片区路网涉及巴渝线A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的请示》(发改文〔202220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大渡口刘家坝片区路网涉及巴渝线A段输气管道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支持大渡口刘家坝片区路网工程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001040401411617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四、项目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刘家坝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大渡口刘家坝片区路网工程段输气管道约660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2.5兆帕,管径426毫米,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巴渝线A段白家湾立交至西城大道段输气管道520米。

六、项目总投资489.27元,其中工程费用336.74万元,其他费用133.71万元,预备费用18.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4202100003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项目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属地主管部门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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