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资环〔2022〕683号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核准报告的请示》(渝水环文〔2022〕37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万州区江南新区污水处理压力,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8-500101-77-01-054448。
三、项目法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万州区江南新区黄金水岸以北。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强化脱氮改良AAO+高密度沉淀池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一体化工艺,污泥脱水后(含水率低于80%)运至万州德利源制肥处置。新建厂外配套干管约21千米(全线采用压力管线,设计管径为DN500-DN1000)及4座泵站的新建或设备扩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强化脱氮除磷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明渠、除臭间、鼓风机房、加药间、脱水机房、配电间、综合楼、全厂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及其他附属设施。服务范围为万州区江南新区。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1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907万元(含土地费用71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63万元,基本预备费395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3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占项目总投资的30%。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1202100008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渝发改资环〔2021〕1121号不再执行。
附件: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关于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环〔2017〕1585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核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1030.79吨标煤,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重庆市及万州区“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程度分别为“影响较小”、“影响较小”,对重庆市及万州区“十四五”期间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的影响程度为“影响较小”、“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针对水泵、空压机、变压器、空调、照明灯具等通用设备,下阶段应优先选取达到1级能效或相当水平的设备。对于国家尚未出台能效标准的耗能设备,应采用行业内高效节能产品。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和规范,完善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计量仪表配置,提升能源计量监测水平,同时结合项目能源监控需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做好能源统计与分析。
四、请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应按程序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上报审查。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