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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经开大道延伸段下穿道D377输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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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0479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关于经开大道延伸段下穿道D377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万州发改资环〔20208号)收悉。为促进万州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经开大道延伸段下穿道D377输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0205001014502108524),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三、项目迁改天然气输气管道约134米,管径377毫米,设计压力4.0兆帕,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并配套建设管道安全保护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4万元,实际投资由项目业主与管道权属单位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核为准。

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经开大道延伸段下穿道和相思南区A区场平工程所涉天然气管道迁改线路选址意见的复函》(万州经开建函20204号)。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八、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项目须与管道权属单位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在万州区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签订安全防护协议。项目开工、投产须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和投资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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