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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遂高速公路复线歇马枢纽涉外环D711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

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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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1〕1544号

重庆渝遂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渝遂高速公路复线(北碚至铜梁)段歇马枢纽重庆燃气集团外环D711管道迁改工程的核准请示》(渝遂复征〔2021〕1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渝遂高速公路复线歇马枢纽涉外环D711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1. 为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保证外环D711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500109—04—05—750596。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渝遂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北碚区歇马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迁建输气管道440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5兆帕,管径711毫米,设计输气能力2.7万立方米/小时,配套强电源阴极保护等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2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53万元,安装工程费52万元,材料采购费1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9202100051号),项目无新增用地。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重庆渝遂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 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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