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江津页岩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1〕926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川至江津段页岩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的请示》(西南油函〔2021〕214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1〕25号),现就永川—江津页岩气输气管道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原名为“威远、泸州区块页岩气集输干线工程(重庆段)”,相关前期工作均以此名称开展。因项目与《重庆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中永川—江津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功能一致,为规范项目名称表述,同意你公司将项目名称变更为“永川—江津页岩气输气管道”。
二、.该项目有利于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已纳入我委报请市政府印发的《重庆渝西天然气输气管网规划》(渝发改能源〔2020〕62号)。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代码:2020-500000-57-02-113379。
四、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根据项目单位向我委出具的承诺函(西南油函〔2021〕136号),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及程序,采取资产转让或按资入股等方式向重庆渝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移交本工程。
五、项目建设地点:永川区、江津区。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约64.5千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12兆帕,管径1219毫米,设计输气能力350亿立方米/年;新建永川站1座,扩建川渝环网江津增压站,新建截断阀室2座;配套建设阴极保护、自控通信、安全防腐等设施。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43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949万元,其他费用26343万元,预备费用7457万元,建设期利息2562万元。
八、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0202000001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用字第《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一、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避免形成高后果区,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采取有效风险管控措施。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 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