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碚书院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1〕767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重庆北碚书院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41号)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北碚水土工业园区域供电负荷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3-500109-04-01-515475。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110千伏书院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27.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7万元,设备购置费159.52万元,基本预备费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108房地证2013字第0022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