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后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工程(二期)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1〕744号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核准扩招后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工程(二期)的请示》(重工贸院〔2021〕44号)收悉。结合市教委《关于同意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启动扩招后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工程(二期)申报工作的批复》(渝教建函〔2021〕6号)以及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后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工程(二期)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办学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编码:2102-500102-04-01-404659。
三、项目法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其中食堂7200平方米,体育馆8000平方米,配套完善景观工程、室外管网、挡墙等附属设施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6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2万元,基本预备费755万元,建设期利息480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涪陵区原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渝(2016)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0249670号)。
九、如建设资金无法筹措到位,或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校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