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开州临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1〕535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重庆开州临江11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1﹞37号)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开州临江片区供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54-44-03-155427。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州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镇安至临江11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度13公里;通信工程采用光纤通信。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1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480.4万元,设备购置费21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3.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445万元),预备费13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8.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4202100003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