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寿经开区八颗组团移民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配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1〕157号
重庆长耀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长寿经开区八颗组团移民生态工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配电工程核准的请示》(长耀售电函〔2020〕13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15—44—02—126040。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长耀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江家110千伏变电站至标准厂房外红线电缆井处10千伏电缆线路3回,长度为3×1.12千米。建设3#开闭所至1#开闭所临时10千伏电缆线路0.45千米。将10千伏家宇线星宇变电站侧线路改接至标准厂房外红线电缆井处,改接段线路新建长度为1×0.12千米。新建电力廊道共计40米,新建2座2米×1米检查井。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0.6万元),预备费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必须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一期标准厂房10千伏配电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重庆长耀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