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三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0〕1836号
重庆交通大学:
你校《关于核准双福校区三期建设项目的请示》(交大〔2020〕223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在《关于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结合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三期建设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办学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00116-83-03-155343。
三、项目法人:重庆交通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96418平方米,包括:公共教学及实验用房80000平方米,图书馆400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0000平方米,体育用房3000平方米,学生宿舍100418平方米,学生食堂15000平方米,后勤辅助用房48000平方米,以及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07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8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641万元,预备费617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105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江津区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渝(2017)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00042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校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