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0〕1844号
重庆市黔江区三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调整的请示》(三峡黔江〔202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五福岭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2019〕275号)中的项目建设内容由安装32台单机容量2.5兆瓦风电机组,调整为安装9台单机容量3.3兆瓦、14台3.6兆瓦(其中1台限发3.5兆瓦)风电机组;项目总投资由62869万元调整为65347万元,核准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请你公司按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安全、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