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彭水张家坝至武隆22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0〕1876号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彭水张家坝至武隆220千伏电网加强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渝电发展〔2020〕90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500000—44—02—001554)于2017年8月24日取得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17〕1042号),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用地规模略有调整,结合你公司重新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6202000007号),现就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武隆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用地规模由0.1499公顷调整为0.2749公顷。
二、变电、线路、通信部分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三、项目投资和招投标方案不变。
四、本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同意项目变更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