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来《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香港并购香港优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香港优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和东道国(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遵守有关条约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一、项目名称 | 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香港优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M2WP18)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中国-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中国-香港 | ||
四、项目总投资 | 1.43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0.14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11万港币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投入货币0.14万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重庆可兰人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投入0.14万美元,用于并购香港优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
八、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