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胜至大有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0〕1744号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转报东胜至大有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南川发改文〔2020〕382号)收悉。结合中国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东胜至大有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渝黔区域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19—45—03—142089。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渝黔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南川区东胜镇、山王坪镇、三泉镇、大有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约42千米,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600毫米,设计输气能力10亿立方米/年,新建大有计量分输站1座,截断阀室2座,改扩建东胜分输站;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643.4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9202000010)。项目拟地用地总面积0.6878公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重庆渝黔天然气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避免形成高后果区,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