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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郭家沱大桥应急供水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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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投资〔2020〕1606号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郭家沱大桥应急供水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渝水文〔2020〕92)收悉。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郭家沱大桥应急供水管道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主城东部北片区鱼嘴组团和龙兴组团供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000-46-02-128397。

三、项目法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北区、南岸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800应急供水管道5.7公里,其中,郭家沱大桥应急供水管道长约1.5公里,郭家沱大桥北侧处六纵线应急供水管道长约4.2公里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1万元,预备费13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4120200004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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