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国数据重庆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渝发改高技〔2020〕1591号
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你局《关于转报万国数据重庆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渝两江经文〔2020〕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44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环〔2017〕1585号),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咨环资〔2020〕1723号),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为67385.24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力约为54300.15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约为66734.88吨;年耗柴油约为446.34吨,折合标准煤约为650.36吨。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重庆市和北碚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程度分别为“一定影响”、“决定性影响”,对重庆市和北碚区“十三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的影响程度分别为“一定影响”、“决定性影响”。项目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约为2.86吨标准煤/万元,分别为重庆市和北碚区2019年单位GDP能耗强度值的7倍、4.8倍。
三、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加强建筑节能,优化风机、水泵等设备选型,进一步降低主要耗能设备能耗。
(二)落实能源减量替代或置换方案。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增加北碚区“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空间,以尽可能减小该项目建成后对北碚区能源消费增量和节能目标完成的影响。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采用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做好能源统计与分析。
四、请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发生重大变更,需按程序重新编制节能报告上报审查。
六、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请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要求,将该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范围实施管理,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按规定接受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