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埠文化遗址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0〕1354号
市地产集团:
你单位《关于审批开埠文化遗址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地产函〔2020〕142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丰富提升重庆开放人文内涵,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走深走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开埠文化遗址公园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渝地远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代码。2019-500108-88-01-127505。
三、建设地址。南岸区南滨路马鞍山片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4474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山体修复(修建上盖平台)3650平方米,台地栈道1200平方米,山体条石步道2450平方米,地面铺装11700平方米,景观立面装饰20075平方米,夜景照明17800平方米,景观绿化15800平方米,观光电梯及扶梯18台,以及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导视系统等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9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6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434万元(含土地费4388万元),预备费85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其中项目土地划拨资金4388万元已下达)。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严格遵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投资,尽快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
附件:开埠文化遗址公园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