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玖龙纸业165万吨瓦楞纸及牛卡纸扩建项目配套热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0〕1314号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关于年产165万吨瓦楞纸及牛卡纸扩建项目配套热电工程核准的请示》(津发改委文〔2020〕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能源需求,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年产165万吨瓦楞纸及牛卡纸扩建项目配套热电工程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17—500116—22—03—010106)。项目为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及珞璜工业园A区其它用户提供集中供能服务。
项目单位为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珞璜工业园A区玖龙路1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台410吨/小时高温高压粉煤锅炉、1台50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主、辅设施和建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4124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24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其余部分业主自筹。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根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出具的《关于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的说明》,企业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项目不含有国有资金,招标方式可以为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渝规地证(2017)区县市政字第0321号、渝(2019)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00351243号、企业营业执照(NO:0746170)。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的,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