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0〕1287号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请示》(万州发改资环〔202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院出具的《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申报报告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能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建设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2020—500101—44—03—131431)。
项目单位为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九龙园。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4台500吨/小时超高压燃煤锅炉、2台80兆瓦背压机组、1台8兆瓦高背压机组,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49086.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比20%,其余商请银行贷款。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根据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的说明》,公司为民营企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不涉及国有资金。招标方式可依法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根据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项目选址于万州区双河口街道边家村、大榜村范围,土地性质为出让,正在办理土地招拍挂前期手续,不需办理《选址意见》及《用地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