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改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0〕750号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改善工程立项的请示》(渝旅职院文〔2020〕2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发挥学校专业优势,支持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学校申报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00114-83-02-12305。
三、项目单位: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1号(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校园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902平方米,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2441平方米,体育馆5901平方米,新建学生活动中心6560平方米等,以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97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4万元,预备费683万元,建设期利息4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学校自筹。
七、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依据黔江规资函〔2020〕219号文,本次拟建设项目位于学校用地范围且已取得土地证,无需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请你校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程序,做好债券发行工作。若未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则不得启动该项目,本批复自动失效。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