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0〕752号
重庆理工大学:
你校《关于核准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的请示》(重理工文〔2020〕5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综合办学能力,根据学校申报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00113-83-02-129503。
三、项目法人:重庆理工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43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9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50平方米。其中,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实验楼30297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4556平方米),学生公寓(地上部分)18622平方米,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地上部分)16639平方米,学生公寓和智能金融与财会楼对应地下部分8894平方米,数学研究中心9929平方米,以及道路、管网、电气、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07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0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694万元,预备费用1885万元,建设期利息及债券发行费用等112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学校自筹。
七、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原重庆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13201100067号)、原重庆市国土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202S房地证2005字第00013号)以及巴南区政府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巴国用(2004)第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请你校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程序,做好债券发行工作。若未申请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则不得启动该项目,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