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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川工业园区南平组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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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0〕340号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核准南平组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请示》(南川发改委文〔2020〕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自身能源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川工业园区南平组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19—500119—44—02—093209)。

项目法人为天合能源互联网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川工业园区南平组团A1-01-01(B)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3台7000千瓦燃气轮机发电机组、3台13.9吨/小时余热锅炉、1台10吨/小时燃气锅炉、2台20吨/小时燃气锅炉,以及其它主辅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197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941万元,占比20%,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根据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35号),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0011920200000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天合能源互联网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天合能源互联网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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