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9年退化林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报送2019年退化林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林规白头2019—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重庆市2019年退化林修复工程(项目唯一代码:2019-500000-02-01-105024)。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梁平区、城口县、奉节县、巫溪县。
三、建设时间:2020年底前完工。
四、建设任务及规模:退化林修复6万亩,其中:梁平区2万亩,城口县2万亩,奉节县1万亩,巫溪县1万亩。
五、主要建设内容:通过更替、补植、间伐、抚育、综合修复等技术措施,对现有退化严重的马尾松、华山松、杉木等人工林进行修复,有效遏制现有林退化现状,培育速生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的精准提升。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581.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000万元,项目法人自筹资金581.1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苗木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项目业主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八、本项目建设内容单一且确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点多面广量大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8〕200号),不再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请抓紧督促项目业主,据此批复完善有关建设手续,开展项目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有效控制。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批复投资,不得擅自调整。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