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医药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报来《关于万州医药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核准的请示》(中广核新能渝函〔20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企业自身能源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促进节能减排,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万州医药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唯一编码:2019—500101—44—03—102149)。
项目业主为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万州区高峰镇厚捷医药产业园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2台600千瓦燃气内燃机组、1台2400千瓦和1台350千瓦燃气真空热水锅炉、2台3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2台2700千瓦和1台2200千瓦离心式冷水机组、2台800千瓦和2台700千瓦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以及其它主辅设备。
项目并网不上网,直接向用户供电,不足部分从公用电网补充,不征收系统备用容量费,按相关规定缴纳电力基金及附加。
四、项目总投资为600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02万元,占比30%。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万经开规地字第〔2015〕008号)、《房屋产权证》(301D房地证2015字第0002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