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横梁风电场工程上网电价的复函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丰都县横梁风电场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丰都新能源〔2019〕11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丰都县横梁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49.5兆瓦,已于2015年12月9日取得核准,2017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有关规定,丰都县横梁风电场工程执行2016年前IV类资源地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61元,自机组并网运行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