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江津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9〕114号)收悉。按照乐山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江津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和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2019〕172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江津双福工业园区新增负荷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扩大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江津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00116—44—02—072371)。项目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站部分
新建江津新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主变最终容量3×5万千伏安,本期容量2×5万千伏安;
110千伏进线间隔最终4个,本期新建进线间隔2个;
10千伏出线间隔最终36个,本期新建出线间隔24个;
10千伏无功补偿装置最终容量3×(3600+4800)千乏,本期容量2×(3600+4800)千乏。
(二)线路部分
新建紫金变电站至新区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其中架空线路折单长度为8.3公里,导线截面为300平方毫米;电缆线路折单长度为0.406公里,电缆截面为63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四、项目动态投资为4507.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426.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06.6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静态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设计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江津新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规资预字〔2019〕3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16201900522号和选字第市50011620190052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