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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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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重庆市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綦发改文〔2019〕29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长江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重庆市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代码:2018-500110-76-01-037564)。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利水电发展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赶水镇、篆塘镇。

三、建设任务:农业灌溉和场镇供水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498米,总库容1124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4.5米;输水工程由主干渠、干渠、支渠组成,共4条总长24公里。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647万立方米,其中灌溉823万立方米,场镇及农村人畜饮水824万立方米。

五、主要技术标准及工期:工程为Ⅲ等中型水库,大坝级别为2级,溢洪道、取水等主体建筑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设计工期54个月。

六、原则同意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福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总征地面积1539亩,其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988亩(水库区677亩,枢纽工程区289亩,灌区及供水工程区22亩),临时占地面积为549亩。涉及87户人口328人,拆迁各类房屋19676平方米,淹没农村道路、电力线路以及通信、广电设施等。

七、投资估算。工程估算总投资7276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2669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20095万元。该项目由綦江区负责筹资建设,其中:争取市及市以上投资包干补助总投资的75%,綦江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筹集5%,项目供水经营收入等市场化融资筹集20%。綦江区政府自筹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隐形债务和政府债务管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九、请根据本批复并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深化前期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

附件: 福林水库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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