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垫江县G243太平至梁平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垫江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垫江县G243太平至梁平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垫江发改委文〔2019〕84号)收悉。结合市交通局《关于垫江县G243太平至梁平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渝交计〔2019〕157号)及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和提升国省道路网、促进垫江县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以全面实现小康的需要,对改善垫江县投资环境和促进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路线方案及技术标准
垫江县G243太平至梁平界建设工程起于垫江县太平镇曾家湾,与国道G243澄溪段相接,其后上跨G42高速路,下穿牡丹大道,以明月山和现状国道G243之间走廊带布线,依次经过太平镇、垫江县城(K14+542~K19+460段利用现状垫江县城明月大道)、新民镇、沙坪镇,止于沙坪镇石梁子(梁平界)。新建道路全长约28.029公里(其中起点至垫江县城8.947公里,垫江县城至终点19.082公里),共设置桥梁424米/9座,并设置平面交叉3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
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3M。
三、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79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14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98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06万元,基本预备费5141万元。
资金来源为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33635万元,占总投资的31.16%;其余74324万元由项目业主自筹,占总投资的68.84%。
五、建设工期
总工期30个月。
六、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请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